有钱任性!物业不让抽烟,温哥华业主边交罚款边继续!花钱买“抽烟权”

2022-03-25     温房网 1348 21

温哥华很多共管物业——公寓、城市屋等,都有相应的Bylaw明文规定:不得在物业内以及阳台上抽烟。

 

这让很多业主觉得委屈:我买了房,在自己的房子里抽烟,怎么还要被人管?由此而产生的官司多年来也是一桩桩一件件。

 

最近有一位名叫Leslie Grauer的大姐,因为在自家城市屋里抽烟,被业主委员会罚款了。

 

不过大姐态度挺豁达,表示“无异议”,认头交罚款。但她表示——

 

既然我罚款都交了,是不是可以继续抽烟了?

 

这下可把业主委员会给难住了:既然无法通过罚款来阻止她吸烟,因此他们决定向民事调解法庭提出索赔。

 

业主委员会想要法庭一道禁令,禁止她在家中抽烟,禁令拿到了。

 

法庭命令Grauer遵守物业的禁烟条例。

 

法庭判决写道:“该物业业委会已经反复对Grauer女士处以罚款,试图执行其禁烟条例,但没有成功。”

 

整个物业由六栋城市屋组成。

 

业委会跟Grauer的“斗智斗勇”最早可以追溯到2014年。

 

在2018年和2020年,该物业通过了新的章程,禁止在大楼的所有区域(包括住宅内)吸烟。

 

业委会在2018年至2021年期间,多次对Grauer处以罚款。

 

Grauer大姐对罚款没有异议,也一直支付罚款。

 

但“即使有巨额罚款”,Grauer大姐仍继续吸烟。这就是传说中的有钱任性啊……

 

这可把业委会气笑了……这基本上是在为她的吸烟权买单啊……

 

在回应法庭判决时,Grauer表示,该物业的章程“对住户过于严格”。

 

此外,对于影响到邻居和整栋物业的指责,她也表示怀疑。

 

她不否认自己吸烟,但为了减小对别人的影响,她“还试图修补墙壁并添加排风扇”。

 

不过不管Grauer大姐怎么说,法庭依旧判决物业的规定对她有效,她应该严格遵守。

 

加拿大的政府有三级,分别是联邦政府、省级政府和市镇政府。但其实,公寓业委会作为社区自治的最小单位,在民间常被称为“第四级政府”。

 

加拿大公寓的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对本小区的公共事务订立Bylaw,违反公寓Bylaw的业主会遭到业委会的罚款、警告甚至驱逐!

 

前两年,大温周边城市Abbotsford一栋公寓内,一名长期肺病患者和楼下的另一位吸烟者,因为吸烟问题先后闹上民事和人权法庭。

 

这场纠纷,主要是患有肺纤维化的老人Ruth Bowker和居住在楼下的长期吸烟者Lillian Renpenning之间的争突。

 

Bowker指,来自Renpenning的二手烟已经渗透到她的家中,加剧她的病情,让她感到沮丧和自杀。

 

但楼下的Renpenning则指她的尼古丁成瘾是一种身体残疾的需要 ,她的权利也需要得到保护。

 

共管物业业主协会执行董事Tony Gioventu表示,“这不是一种罕见的冲突。”

 

他称,现在无烟环境的建筑数量大幅增加,他们的Bylaw禁止在物业的任何地方吸烟。

 

“当你住在共管物业时,你的家不是你的城堡。”

 

Gioventu估计,大温地区和维多利亚地区等高密度住宅地区,超过一半的共管物业都引入了禁烟章程。他解释,生活在共管物业中,当涉及可能影响邻居的行为时,业主的自由可能会受到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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