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的中秋节,沉浸在节日氛围、并且有“点亮唐人街”活动的温哥华唐人街,却发生了一桩令人发指的随机袭击事件:
名叫Blair Evan Donnelly的60岁左右的男子,在Columbia & Keefer街持刀捅人,一对60岁的华裔夫妇、一位20多岁的华裔女性被刺伤。
让人无语的是,Blair Evan患有严重的精神疾病,行凶当天恰巧是精神病治疗期间的外出许可,并且医院已经表态“他有暴力风险”,却仍然放他出门,最终酿成悲剧。
医院给出的解释是:在行凶之前,Blair并没有明显的发病现象,而是在时候才出现更明显的紊乱迹象。
“我不认罪,因为圣灵指引我”
近日,这起案件在BC省最高法院开始审理,精神相对恢复后的Blair Evan在出庭时语出惊人,让他一时间再次重回新闻头条:
“我没有犯罪,因为我是受到了圣灵的指引,上帝让我上街袭击,让我去伤害其他人。”
“虽然上帝没有告诉我在什么时候、什么地点发起袭击,于是我自己上街游荡,寻找不同的人、寻找不同的机会。”
对于是否特意针对华人街、针对华人,Blair则是矢口否认:“我从没有特别策划过袭击华人,这只是巧合。”
但对于法庭关于精神疾病相关的问询,Blair倒是很清醒地表示“我确实长期存在精神困扰,我经常妄想、亢奋、嗜睡、焦虑、思维混乱、行为混乱,我很苦恼但我无可奈何。”
辩护律师:这是非典型躁郁症
Blair的辩护律师Glen Oris在开场陈述中表示:“Blair的精神状态存在问题是不容争议的事实,在行凶的时候,他患有的是非典型躁郁症。”
从2008年开始,这种病症就困扰着Blair —— 他曾亲手杀害了自己的女儿,但因为严重的精神类疾病被判无罪,只是被判处需要在精神病院终身治疗,并且还能外出。
当他杀死女儿的时候,他给出的理由也是一样的:“上帝让我杀人,于是我就动手了。”16岁的花季少女颈部、背部、心脏被连刺多刀殒命,其父竟然不用承担法律责任,如今还在唐人街继续行凶。
随后的一些年,他也是多次袭击他人:2009年休假期间刺伤了一名朋友,2017年休假回来后又用黄油刀袭击了一名病友。
这些事件让人不寒而栗:有精神病这个“金钟罩”,连残忍杀害自己女儿都能无罪,那在唐人街捅伤3人,最终也很难被重判。说不定未来的某一天,此人还会被精神病院批准休假!
省长尹大卫:我非常愤怒
在这起争议事件上,省府有自己明确的立场,当得知案件经过和审判进程时,BC省长尹大卫表示:“我非常愤怒,他是在亵渎神灵。”
讽刺的是,凶手在审判的时候居然一直带着《圣经》,并且坚称自己会将真话,还引用了《圣经》中关于宣誓的经文。
他还用一些莫名其妙的话会自己狡辩:“我真的没想过去唐人街,我只是想骑车去高贵林的咖啡店,但上帝非要指引我,还要我去买一把凶器,否则没法弄伤别人。”
“我和他们无仇无怨,我只是想服从上帝”,为了减轻自己的罪责,Blair还补充了一句:“我对中国人没有敌意,我也不想杀死他们,所以我只刺了每人一刀!”
对精神病行凶者,加拿大真的无可奈何?
如此劣迹斑斑的精神病人,难道加拿大的法律对他真的无可奈何了吗?Blair只是众多有严重暴力倾向的精神病人中的典型代表,类似他的人、类似他干出的丧心病狂的事可谓不胜枚举。
加拿大《刑法》有一条写到:如果一个人在行凶时因严重的精神障碍而无法理解自己行为的性质或不知其行为错误,可能会被判定为 NCR(Not Criminally Responsible,法律上不负刑责)。
注意,不是无罪,而是没有刑事责任,精神健康体系会处理这些人的罪,比如高安全精神病院。对于情节特别严重者,可以终身不允许出院,但多多少少都能短期外出。
以Blair为例,他在治疗期间确实有多次精神状态明显改善的情况,于是被允许短暂出院,哪怕出院后行凶伤害多人,只要接下来的一段时间治疗有气色,他还是能继续外出。
这不仅是加拿大面临的棘手且尖锐的问题,而是整个西方世界面临的“精神病”难题。一方面要保障人权,一方面又要维护司法公正,政策制定者们普遍都是抓耳挠腮。
众所周知温哥华唐人街临近精神不正常群体集中的E Hastings St,当法律无法制裁他们的时候,那唐人街变得更安全这个梦想,可能真的无法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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