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C男子因严重车祸,致眼部终生损伤!ICBC却因不符合这个标准,分文不赔!

2025-07-29     温房网 438 21

近日,根据BC省民事解决法庭称:一名居住在温哥华岛Nanaimo的男子,在车祸中遭受严重的永久性眼部损伤,但根据ICBC的无过错保险政策,他无法获得任何赔偿。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2021年11月,Nanaimo男子Richard Broad在等红灯时被追尾,撞击力度之大导致他的眼睛玻璃体后脱离,眼球后部出现了永久飞蚊症,阻碍了视力。


“我的职业是艺术家,现在我的左眼中间出现了一个粉红色的斑点,而且我是左撇子,这只眼睛还是我视力比较好的眼睛”,Richard在接受采访时表示。

他的日常工作是电影艺术指导、插画家、舞台美术师、雕塑家,这些领域非常需要色彩识别能力,而如今他看任何白色的东西,都会带点粉红色。


“我的生活受到了很大的影响,在我看来这是一次有严重后果的车祸”,Richard坦言,“我还是一名退伍军人,我喜爱射击,但在视力损伤后,射击体验也大大下降。”


事故发生后的几年里,Richard一直在向ICBC寻求赔偿,但却被取消了“对有过错司机提起诉讼的权利”。这是为什么?



判决显示:症状不足以影响视力



在进行了细致的调查和体检后,ICBC认为:Richard的视力损伤并不是因为这次撞击,而是他本来就患有青光眼,青光眼会以不同的方式影响视力。

另外,两名验光师和两名眼科医生也表示:Richard的视力损伤不是永久的,会慢慢变好。对于这样的判定,Richard显然是不接受的,在被“ICBC欺骗了两年半后”,他才提起了民事诉讼。


让他哭笑不得的是,民事法庭裁判员Peter Nyhuus裁定“此次撞击确实对Richard视力带来永久损伤”,但他同时也支持ICBC的说法 —— Richard无权获得赔偿。


因为无过错永久性损伤规定会使用一个公式,根据Richard远距离视力、视野损失度、是否有复视,来进行一个百分比评级,以确定每只眼睛的视觉效率。

用评级数据乘以16.74万,就能确定永久性伤害应得的赔偿金额,然而Richard的评级却是0,赔偿自然也是0。



还有几种情况,多半也得不到赔偿



除了“眼睛也许有永久损伤,但不严重”这种0分评级外,常见的“看似严重,但也得不到赔偿”的情况还包括:嗅觉轻度下降、耳道感觉丧失、半月板扭伤。


但Richard坚持认为,自己的视觉损伤不是轻度的,而且粉红色斑点和青光眼造成的盲点是不一样的:“就算漂浮物在移动,粉色斑点也始终在中间。”

可医疗机构的证明一次次无情地否决了他的言论,ICBC也表示“我们必须遵守规则、用数据来说话。”


在和ICBC沟通无果、并且在民事诉讼后仍然无法改变局面后,Richard表示“我希望有些事情能发生改变,尤其是ICBC的无过错判定规则。”此外,Richard也考虑向BC省最高法院申请司法复查。



民众怎么看?普遍支持受害者



这起事件,广大民众怎么看?在《温哥华太阳报》的评论区,可以发现民众普遍支持受害者,认为ICBC的规定是可笑的,还有人直言问题出在BC省府。


“在BC省,永远不要生病或者出车祸。”


“这就是人们不断给NDP投票的下场”


“追尾的人,居然不用负责人?”


“民事解决法庭的人不能只听取医疗专家的意见,而是应当聘请一位能够处理无过错赔偿制度以及 CRT 规则和政策相关法律事务的律师。但显然,他并没有这么做。”



无过错保险制度,争议不断



ICBC的无过错保险制度(No Fault Insurance),自2021年5月实施以来,引发过的争议从未中断过,Richard的经历只是一个缩影。

无论谁对事故负责,受伤方都不能起诉肇事方,所有伤者只能通过ICBC索赔,从而让ICBC成为唯一的裁决者。


除非肇事方是蓄意撞人,才能允许受害者通过民事诉讼追讨“痛苦与折磨赔偿”,这让长期受伤害者往往无法获得应有的补偿,和以前能争取到的金额相去甚远。


并且,很多当事人认为民事裁决法庭一直是站在ICBC这一边,而不是站在受害人这一边。虽然政策实施以来人们的保险费有所降低,但当遇到严重车祸时,潜在的损失却陡然提高。

至于ICBC财政状况改善,从亏损到盈利,这自然也不是普通民众关心的事,毕竟受害者的合法诉讼权利才是重中之重。该政策,还会削弱对鲁莽驾驶者的法律威慑力。


这几年,大家都发现大温地区的开车体验在变差,人多、车多、鲁莽驾驶者多,车祸数量节节攀升。出门在外,如今真的是要自求多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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