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十年来,加拿大人一直在因为人行道湿滑而互相起诉。生活在大温的小伙伴们想必应该也都知道,冬天下雪如果没铲雪导致行人摔倒,那就必将会背上个不小的官司。
(图源:CBC NEWS)
怕什么来什么,大温本拿比的一对华人夫妇赵昂(Ang Zhao,译音)与黄荃秋(Quanqiu Huang,译音),在喜迁新居的第一天就遇到了这糟心事,因家门口结了看不见的黑冰导致一位本地老大爷摔出重伤,老大爷也毫不客气将夫妇两一路怒告到了BC省上诉院(B.C.'s Court of Appeal)。
而就在近期,这场耗时三年的“门前滑倒案”纠纷终于迎来了最终判决。BC省上诉法院最终裁定,两位屋主不用承担相关责任。这也是全加拿大首个划时代的判例。
这事发生在2017年12月,76岁的老大爷德尔(Darwin Der)在某天出门时不慎在这对华人夫妇家门口的人行道拐弯处意外滑倒而受伤,准确地点位于下图这个小坡上。
(图源:CBC NEWS)
这种坡面原本是为了方便坐轮椅的人,但是在下过雪后,雪、雨、水、盐等混在一起,经过一天气温的变化,解冻再冻上,就变成了危险的黑冰滑道。
德尔回忆说自己摔倒的一瞬间就失去了知觉,当恢复清醒后,便感到肩膀、颈部和背部剧痛,并且无法动弹。因伤势严重他还接受了手术重矫正脊椎位置,而这次意外也导致他出现某种程度的瘫痪。
为了证明自己不是故意挑事,德尔还向法庭提供了他当日穿着的鞋子照片,是底部有一定防滑功能的短靴。
(图源:CBC NEWS)
但作为被告方,华人夫妇表示他们严格按照了政府要求铲干净了门前的雪,因为当天有搬家公司来搬家,他们还特地一早撒了盐以防工人滑倒。
法庭上专家提交的一份报告指出,BC低陆平原区的结冰和融解周期,使得铲雪后的人行道容易出现黑冰的情况。他说,实际上如果不铲人行道的雪,积雪可能会提供一些摩擦力反倒不容易让人摔倒。照专家的意思,干脆大家都不要铲雪了,都在雪地里走呗,反正摩擦力更大。
但专家又说了,如果已经付出努力铲了雪,不如就再多做一步,用除冰剂清除残留的多余物质。
对此,老大爷也承认夫妇两不是没铲雪,但是清理门前人行道行为不当,制造了一个危险又看不见的黑冰滑道,完全不对来往的行人们负责。德尔声称这对夫妇应该预见到天气可能会将光秃秃的人行道变成溜冰场。意思就是:你铲雪还不如不铲呢,不铲我踩在雪上说不定还没事,你铲雪害了我!
在法律上 业主需要为哪些行人负责呢?
对于屋主是否要对路过自家门前的行人负责,以及负责的界限该如何规定这件事上,一直都是法律官司中的千古难题。而这次法院的裁决则是引用了英国上议院1932年发生的一起“瓶中蜗牛”案例。
当时英国一位女士和朋友一起去咖啡厅喝酒,朋友给她买了一瓶啤酒(瓶子不是透明的),但当她快喝完时忽然发现瓶子里居然有一只未完全腐烂的蜗牛。这让这位女士瞬间肚里翻江倒海,气急败坏之下她起诉了制造商,认为他们有责任不让蜗牛掉进啤酒里。
这件案例最后也成为了西方历史上最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的案例之一,因为它建立了法律界过失侵权行为责任的基本原则,即这里的被告需要采取合理的注意并对原告负有责任(Duty Of Care)。
当时的法官Lord James Atkin提出了“邻居法则”(neighbour principle),也就是你必须合理得预见并避免某种损害你邻居的行为或疏忽。
那么,在法律上,谁是我的邻居?答案似乎是那些与我的行为密切直接相关的人,以至于当我将注意力集中在这些行为上时,我理应考虑到他们将会受到影响。
如果遵循上述原则,那么在这次滑倒纠纷里,华人夫妇就应该在自己铲雪时预料到会给他人带来的影响负责。
Lord James Atkin(图源:CBC NEWS)
但BC省上诉法院的法官认为,如果这一原则要在本案的情况下适用,那就太过分了。房主有责任确保自己的物业被维护在一个合理的状态,这样进入物业的人就不会受伤。但行人与住宅业主之间的关系不够密切和直接,无法公正和公平地施加责任义务。
因为从行人的角度来看,在30分钟的步行路程中,一个行人可能会经过数百座房屋。如果每个业主都对每个行人负有责任,这就产生了一个责任不明确的问题。因此与不确定的对象保持密切关系的想法本身是不连贯的。
法院认为,公共人行道上的冰雪和房前街道上的坑洼是市政当局的法律责任,而不该由邻近的业主承担。因此,在这个案件中,本拿比市政与上诉人或其他使用人行道的行人有着直接的密切关系,而不是住宅业主。这是因为本拿比市政作为人行道的占用者,有责任维护人行道的状况。
而且,法官表示,如果仅仅因为赵黄夫妇铲了雪,但没有预料到铲雪后会结冰,就去惩罚他们,以后大家都不会遵守市政规定去铲雪了。市民帮助市政除雪,如果因此遭受损失,不再这么做,可能会造成更大的损失。
当然,这样的判决只适用在本案例,并不代表大家以后就可以敷衍了事随便扫扫雪而不对他人负责了。
尤其是企业业主更需要警惕,因为在2017年,安省上诉法院就曾经判定一家星巴克应该对自家户外就餐区的人行道积雪导致的行人摔倒负责。
虽然那片人行道是市政府和星巴克共同占有的,但作为一个商家,星巴克需要利用此通道招揽更多的消费者进入店内,从而带来更多的利益,所以应该对使用该区域的行人们负起责任。因为如果没有此通道的话,那就不会存在前往星巴克的顾客。
法院承认,在决定像星巴克这样的业主是否有责任作为占用者时,需要考虑的因素包含使用紧邻入口处的人行道进入商店的顾客数量。如果数量过多,业主就需要承担责任,因为是他们主动招揽而来的这些客人。
这也就是与住宅业主们的不同之处,因为房主不会像咖啡店或餐馆经理那样招揽顾客,从而让顾客走向通往企业的人行道上。
但是,还是要视乎情况而定,一些店主可能不会被认定为店铺入口处人行道的共同占用人,比如那些并没有户外就餐区的餐厅。
总而言之,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在自己责任之下的事,大家还是不能马虎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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